黑龙江公务员秋考考试时间

| 小采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一般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职位,加试内容分别为《公安专业科目》、《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基础知识》。

黑龙江省考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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