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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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制度也能够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怎么写出优秀的学生会制度?这里给大家分享学生会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学生会制度篇1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和被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映工作情况,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产生学生会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员会职权

①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会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④在学生代表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

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会在班级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默认。班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员、卫生员、生活员、文艺员、体育员、纪检员等。班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

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胆开展工作。各部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5、学生会规章制度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会制度篇3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39;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学生会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细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学生会制度篇5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学生会制度篇6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各部门的基础工作,保证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和举办各种活动时有明确的制度和条理可以作为指导和依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现拟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条例,全文如下:

一、学生会人员任用制度

1、学生组织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学生会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一个月;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学院领导和团总支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部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学生干部队伍处分。学生组织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总支老师审批;

6、建立意见箱以此来监督全体学生组织成员,由团总支老师负责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作及时处理;

7、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递交申请,并由主席团报给团总支老师,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8、主要学生干部因支教、休学、退学、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者可推荐合适人选并报主席团评议合格后接替其职务。

9、对无故不服从协调者,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生组织处分等处分。

二、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1、办公室对学生组织全体人员在活动中的出勤情况予以定期统计;

2、各部门组织活动如需其他部门人员协助时,应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交于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3、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各部部长的工作需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部还应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部长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6、各部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7、学生会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院和学生组织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三、学生组织活动申请、举办制度

1、各部在申请活动时需有申请表、总结表,缺一不可。两表填写需认真规范,不可出现任何反动言论或过激语言。

2、申请表、总结表各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由本部门保管;通报表扬需三份,一份张贴公示,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本部门保管;学期末本部门举办活动数量和质量以申请表和总结表数量为准,二者缺一者一律视为无效。

3、各部门两份申请表、三份总结表都必须有主席或副主席签字(盖章),在审核批准后方可加盖团委公章,未批准而加盖公章的活动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三份通报表扬都必须有主席签字、团总支盖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

4、本部门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可参与活动但不作为相应评奖人员,即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一律不予加分。

5、其他事项经由主席团评议另行通知。

四、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制度

(一)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时间定于周日晚5:00,地点初定于一楼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各部会议时间及内容自行安排,由部长掌握长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地点自行安排;

4、与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处理或关机,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4)五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开除出学生组织;

(5)对无故缺席,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6)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二)活动考勤制度

1、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无故不参加活动者,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活动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工作期间,不积极,不努力,中途开小差者累计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4、考勤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徇私舞弊,在每次月末总结,根据个人参加活动次数,统计参加活动率,并给相应奖惩。

五、学生组织奖惩制度

1、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学生组织各部学生奖惩纪录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一)奖励制度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直至校级奖励,相关奖励以学习成绩;

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组织干部,向团委老师推荐,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会察看,开除出会处分;

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4、处分提出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组织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

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其应有权利;

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组织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7、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决不例外;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

六、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对学生会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等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3、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办公室保存,并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4、学生会各部门在每个月的月末应及时向秘书处递交本月的工作总结(按日期制成简报形式),文件中必须对其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胆的方略和创意性的建议。办公室将工作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

5、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及时向主席或分副主席递交活动申请表,在开展完活动后及时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递交活动总结表,包括文字、音像及电子资料,保留相应的副本,并指派专人进行本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申请表、总结表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保管。

6、办公室将活动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秘书长及时将重要文件交至主席团,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

7、办公室应随时将新的资料档案妥善保存,将学生会资料档案系统化。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交主席团查看,并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布;

七、学生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组织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每学期初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每项活动开展之前,各部门需在申请表上注明经费预算,并上报主席团和学院团委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的不予以报销;

2、所需款项经学院批准后,由经手人开“正式专用发票”,在发票后注明购买原因及时间,经手人签字,上交办公室统一办理。活动结束后经团总支老师签字审核后报销。学生会的各项经费,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到学院报销;

3、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4、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对于打字、复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6、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学生会制度篇7

一、部门职能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六、例会制度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七、安全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学生会制度篇8

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有效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的完成学生会工作的既定目标,特根据《社会体育与管理系章程》制定本条例。我系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全体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一条、体育学院学生会开展的工作,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体育学院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确立“人文”为主体的文化组织。

第三条、体育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和大学生素质,有利于展现新时代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会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设有:主席团

(1)素质拓展部

(2)生活权益部

(3)科技学习部

(4)社团联合部

(5)文艺体育部

(6)新媒体中心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之间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在职会员相互理解,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能:

1.召集学生会成员举行全体会议。

2.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组织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1.科技学习部:主要职能是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具体工作有:学生会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编辑文稿。文档管理即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和改革创新的措施,行使“史笔”的职能。编辑文稿即起草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事务性计划与报告。

2.新媒体中心:以海报、展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使我院的各项工作更具影响力,以提高体育学院在全校师生心目中的地位。

3.生活权益部:以细心、谨慎的态度投入工作,及时完成如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关心同学生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改善同学们的生活条件。生活部要以保障同学的基本权益为己任,奉献与排忧是其活动的准则。要特别关注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有困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为之解决,使之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4.社团联合部:主要负责各社团的管理,收集各社团的章程、制度、活动方案。对社团的管理要体现我系的生机,展示我系同学的活力与各班级保持密切的联系,各社团要健全管理制度,为大家创造清新活泼的氛围。

5.文艺体育部:根据自己的文艺特长和组织能力,组织各类大小型文艺活动,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体现我系人文艺术特色。

6.素质拓展部: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科研、学术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第八条、学生会建立一个主席领导下,副主席协作分管,各部具体负责的统一整体。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副书记一名。分别负责各部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根据全系同学要求,领导本部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根据需要设干事若干名,协助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项会议及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学生会奖惩办法:为更好的激励学生会成员以无限的激情投入工作,学生会内部实施量划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选举做事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对学生会工作有见地、有想法,对系全体同学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部长三名、部员五名,给予“体育学院学生会优秀会员”的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学生会主席、部长级每周开一次会。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迟到记过一次,记过两次者给予勒令退会的处分。注:如因公迟到必须出示证明,因公缺席必须提前告知部长或主席,并出示证明;如因私迟到或缺席,经主席团审议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合理的处理。

3.学生会成员在外代表整个体育学院学生会,做出有损体育学院荣誉,有损学生会荣誉的事以及行为不检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全系通报批评、勒令退会的处罚。

4.学生会成员如有单科不及格者,给予无条件勒令退会的处罚。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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