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

| 新华

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什么才算好的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1

一、凡学生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通知到的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打印请假条,并提前通知主席团。

二、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宣传物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物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学院组织要借用宣传部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主席团的批准,并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如果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宣传海报,则至少活动前两个星期告知我们部门,以便安排工作。

四、海报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否则按一般海报绘制;海报张贴地点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则默认为二区食堂宣传栏及系北楼。

五、如果活动需要宣传展板,则需提前向主席团申请,由我们部门按实际绘制难度及可行性最终确定是否使用,另外我部门只负责展板的绘制,安放、归还等工作由申请部门承担。

六、活动横幅的置办及张贴由我们部门负责,各部门如需宣传横幅,则写好横幅内容交予我们部门,横幅所需费用由各部门活动经费中支出。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2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3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4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5

一、工作任务:

监督并检查各团支部的团会召开情况

二、工作时间:

(1)每周二下午5:30分(高中部)

(2)每周四下午5:30分(初中部)

注:团检部检查人员必须在5:20分在宿管科集合开会,每次与各班团会召开的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公正、严明、不循私舞弊

四、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本条是整个检查工作的灵魂,是对检查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39;检查工作才能得到各团支部的承认和校领导的肯定,才能发挥团检部的作用。

(2)按时准时。各班团会在5:30分召开,检查人员切记按时准时参加各团支部会议,如有违规者,将作严肃处理。

(3)记录内容精辟短小,充实精练。一次团会讲的内容较多,而检查表格式有限,加上时间观念,需要检查人员具有高度提炼和精简的概括能力。

(4)大胆参与并经常为团支部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计划、建议。在听取团会召开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团支部存在的问题,对团干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以起到“监督、促进”作用。

(5)态度谦逊和善。和团支部、团员交流时,不准以学生会成员或检查人员自居,必须谨慎、谦虚、踏实,努力做到平易近人,与各团支部干部、团员友好地交流与沟通。

五、工作奖惩

(1)凡收奖励或出发的个人将在会议上予以表彰或批评,并记入档案。

(2)部长应按照主席团指示具体开展颁布工作,付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违反相关规定或做有损学生会形象的事,主席团将严格处理。

(3)检查人员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即交给部长或副部长,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当天工作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不得无故缺勤。

(5)工作人员若在开会时缺旷,将扣停工作卡一日;若无故缺勤,将扣停工作卡一周。

(6)各成员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能贴大头照等不规范照片,否则将没收工作卡。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6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如有打架、者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损坏东西,责任由自己承担。

三、工作期间,员工必须穿工作服,违者每车次罚款2元。

四、有将本公司业务外输,即偷业务者,给予300元罚款。

五、员工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地汇报结帐及开支情况,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元处罚。

六、工作时,不准拿客户一针一线,违者罚200元。

七、工作期间,客户奖赏的任何物品,必须带回公司处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归个人所有,违者罚款200元。

八、公司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罚款40元。

九、新员工开学徒工资(全工资50%—70%)至学会。

十、公司员工不准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违者罚款500元。

十一、公司员工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搞好环境卫生。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7

为了加强学生会发票管理和开支核算准确,做到账目公开、统一、准确、透明,为了做到真正用好每一分钱,和实现节约宗旨,现制定学生会报销制度。

一、报销时间:每个月最后一周(具体时间由生活部通知)

二、报销形式:凭发票报销(特殊情况除外),每月报销一次

三、报销内容:所用开支用于分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等日常工作正常开支所需花费。

四、报销标准(条件):用于公事、且每张发票上应明确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及详细用途。凡注明不清楚或破损的不予报销

五、具体内容:

1、分团委学生会发票报销由各部部长统一收取,将近期发票交由生活部。经生活部检查,核对发票准确无误,符合报销标准,方可报销。

2、各部开展活动前,应做出活动预算,并交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审阅。并提供备份交给生活部存档。预算应尽量做到节约节省,提高物品的使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件事。

3、每月开支由生活部制成表格,一式三份,分别交于主管老师,留档及内容公开。

4、对活动所购买物品,一次性未消耗完或可长期使用的物品,应经分团委出示“归档证明”,方可予以报销。

5、交票人有解释义务,生活部有询问责任。也就是所交票据由生活部审核。对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权询问交票人,并要求其做出解释。不解释或解释不清楚者,不予报销。

学生会工作制度范本篇8

一、《学生会制度》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

“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机械系学生会团体,根据机械系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五、考核说明:

1、机械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处进行汇总评比交到主席团。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互相监督;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学期制,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一次,记过一次;早退、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一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打扫卫生或无人值班的,负责人记过一次。

(三)第一条: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而不参加三次,记过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三次,记过一次;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不按时上交两次以上部内所有成员记过一次;

3.没有认真组织所有部门工作两次,负责人记过一次;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记过两次,延误者,酌情记过一;

5.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者,记过一次;

6.对工作情况回报不属实者,记过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记过,直至开除;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由主席团提出批评,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四)活动积分

1.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并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工作者,经主席团审议,酌情予以奖励并学办存档;

2.有故不参加活动者事前需交书面申请,并酌情给予处罚;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解决并向主席团反应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2.对分配到的工作及当月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视情况予以表扬;

5.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6.非本人执勤而帮助别人执勤者,视情况给予表扬。

奖惩积分制实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学生会每月公布全体成员各项考核及奖惩并在期终进行内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影响学生会集体形象且情节严重者必须退会。

注:记过一次者,作检讨一份(检查至少1000字,字迹工整,格式严明,两天内上交主席团);记过两次者,视情况作停职处罚;记过三次者,视情况作撤职处罚。

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直接监督。

本条例试行之日起生效,学生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学生会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行。

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