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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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委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委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委进行免职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2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3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4

一、秘书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为了维持本协会的活动项目能够顺利进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联系各大部门一起团结开展工作的一条链条,是本协会的重要桥梁。

二、秘书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各会议、各活动的收发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说话语气)。

2.每次会议至少需有一秘书到场进行详细会议记录,会议后将会议内容(用word形式)整理交给该部门部长、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3.每一位秘书负责一个部门的日常记录工作并总结情况,每一月将总结情况在月底最后三天内汇报给秘书长。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各成员各种会议、活动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况。

4.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例会后部长总结具体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5.每次的活动后三天内,秘书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以及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将总结整理存档,并将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6.负责各项会议、活动教室场地的申请。

7.管理协会的财务,各项支出与收入,并作详细记录。

8.活动总结的整理存档,管理以及整理协会成员的各项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总结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需要专门对奖罚和各部门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每月将情况汇总给部长)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5

协会所有的财产均为协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所有,它必须用于服务本协会的会员,开展本社团的活动以及发展社团之所用。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提供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使用的透明度。依据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原有相关文件规定先修订条例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社会(主要是企业公司)赞助

(三)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一)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本协会日常管理所需费用

(三)其他正当合理的开支

三、财务审批

本协会的财务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分层逐级审批制

(一)各部门财务报销,必须持有相关的合法的正规国家统一发票,特殊情况应向理事会(董事长)通报后根据收据报账。发票和收据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注明相关时间、地点及使用事项。

(二)各部门经费使用必须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需负责人签字核实,最终上报理事会(董事长),经财务处报销。

(三)超过预算的经费报销,需事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上报至理事会(董事长)。理事会审议后再经财务处核实报账。

四、财务(产)管理

(一)本协会财务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给予监督,做到经费使用合理,真实,透明;管理和监督要求严格执相关财务条列,按章办事。

(二)协会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联,再由社联向校团委老师汇报。

(三)所有部门在报账时,除出示相关发票及收据外,还需另附一分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报财务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核实。

(四)协会换届时,协会财务有本届财务负责人移交给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并出具年度财务清单。同时需在换届大会上做本届的财务汇报,向广大的会员说明协会财务使用状况。

(五)协会所有财产为协会集体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随意占有或挪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六)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五、财务处职责:

(一)本协会财务以董事长为主的理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务处需严格把关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掌握开支情况,并及时的.做出合理调整和调度。

(三)财务处需严格的审查各级部门的财务报告,真实无误的登记财务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存档。

(四)财务处财务人员,应大公无私,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申请。不得出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报假账,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6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建工14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

(一)学习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辅导员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风度;

5、公共场合,注意文明用语,注意个人形象;

(二)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三按训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三)活动

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相关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与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系组织的活动,同学们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院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系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系级以上(包括系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4、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6、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7、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8、每天由副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9、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管理制度

班及团员构成:

班:班长、副班长、学习员、生活员、文艺员、体育员(6人)

团:

室长:根据宿舍安排每个宿舍1个人

另外,根据需要,将各寝室长纳入班辅助员,以便更好配合班级工作。

班及团员职责:

各班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体团员的监督、指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

(一)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助同学。

(二)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旷课,不迟到、早退。

(三)积极配合团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自觉遵守团的纪律。

班长:

“团结班,凝聚同学,搞好班级建设,同家一起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各班的具体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各项守则。

2、协调班级外部关系,为同学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空间。

3、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院、系、班级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4、召开班会议,对数额较的班费支出进行审查批准。

5、认真主持班务会,积极协助其他班处理班级日常事务。

6、协助辅导员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时了解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各种例外情况,并向辅导员应、汇报。

团支书:

团支书是团支部思想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时刻同院党、团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要求,认真部署,使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符合院团及系团总支的要求。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搞好班级学习活动。

3、负责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结支部工作,主持支会和支部团员会。

4、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班级、班工作资料进行汇总,做好留档工作。

5、及时了解同学当中的思想动态,把握方向,并配合班长管理班级的各项事务。

副班长

1、配合班长工作,协助班长抓好学习纪律,重点负责学习风气整治。

2、积极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权利,积极配合团支书工作。

3、协助班长召开班会,并及时做好班会会议记录。

4、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出操、考勤、请销假、内务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学习员

1、统一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安排课代表、考试、教务等报名工作。

2、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向他们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3、及时获得各学科的教师笔记和课件以及积极搜集考试复习资料,复印和分发笔记,资料等;负责班级同学成绩查询,做好重修、补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4、努力提高班级的学习、学术气氛,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学习能力、专业能力、英语能力的各项活动。

生活员:

1、管理班级财务;收取班费,发票留档,建立班级财务报表,定期(每月一次)向同学公布。

2、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节日礼物等。

3、了解同学生活情况和存在问题,关心生活有困难的学生。

4、负责宿舍卫生,督促寝室长安排宿舍卫生值班表;卫生检查时,督促好同学搞好寝室卫生。

5、做好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运动会的后勤保障,班级宿舍卫生打扫情况的视察)。

6、配合班长,团支书做好班上的其它工作。

组织员:

“对团员进行思想工作,负责团的组织建设”

1、团结各班和团员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收缴团费;并在各次会议中进行会议记录工作。

2、协助其他班组织各项活动,并制订详尽的活动计划。

3、积极协助团支书及班其他成员工作。

宣传员:

1、搞好班级的各项宣传活动,注意班级好人好事等动态,组织同学向校刊,校报,广播站,网站等投稿。

2、协助其他班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向学院做推广,扩班级知名度。

3、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保管工作。

4、积极协助团支书及班其他成员工作。

文艺员:

1、组织开展班级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业余文化生活。

2、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院系的文娱活动。

3、做好班上的其他工作。

体育员:

1、组织班级内部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全班同学的身体素质,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有特长的同学参加学院运动会。

3、做好班级出操考勤工作,并积极向辅导员汇报。

寝室长:(寝室长由寝室同学产生,履行管理寝室职责。)

1、统一管理寝室日常事务,关心同学生活状况,并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2、及时馈同学对寝室的意见,做好和老师沟通的桥梁,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3、对于同学在生活上的困难,上报班长或团支书,尽量提供助。

4、做好班级的其它工作。

3、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7

第一章

协会总则

性质:创业者协会是一个在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社团部指导下以开展自主创业为活动特色的正规院属社团。

协会简称:创协。英文名:EntrepreneursInstitute

宗旨:创业成就梦想。核心概念:培养自主创业理念,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传播创业文化,实践创新,创造未来,以人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学院,服务社会。

第二章

办会目的

1、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2、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3、组织、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全国“挑战者”创业者设计大赛,并先在本院校策划、组织创业设计大赛。以此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4、充实学生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要求会员系统的参与,担任各自角色,培养会员策划、组织能力、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公关能力。

5、通过积极联合同类组织的其它院校,构筑经验与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6、组建发明家俱乐部。学生中大有对发明感兴趣者,我们可以组织起来,头脑风暴,建立网站,参加各类社会上的发明成果交流活动,有计划地宣传推介。7、全面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寻找一些兼职,解决他们定期的生活和学习上的难题。如英语报代理与家教等工作。

第三章

协会活动

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内从事活动,我们将努力为协会所在

的校区服务以一种责任感的态度对待社会。

1、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邀请创业成功人士、知名专家、学者和社会团体等来学校为大学生开展创业理论知识讲座。

2、开展创业计划大赛,择优给以奖励并推荐到报刊杂志,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挑战者”创业计划大赛。

3、本协会不定期确立创业项目,引导会员创业。

4、协会活动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为“湖南信息学院创业协会”。

5、积极联合兄弟院校的同类组织,彼此交流经验和信息,开展联谊活动。

6、与学院兄弟社团联谊,开展社团文化建设。

7、在遵守宪法,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内,协会组织赢销比赛。

第四章

组织结构

1、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由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定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与干事会议,总结和安排协会各项工作。秘书长在会上指定协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管理条例,部署下一步活动的具体实施。会上积极讨论,保留意见;会后坚决服从,统一思想。

2、理事会、人事部、外联部、广告部、网络部、活动部、财务部、产业研发部同时部门内设有信息处理小组、策划组、公关组、财务部等小组。

3、理事会:由秘书长(一名)、各部长组成。秘书长是协会的第一负责人,统筹全局,决定一切重大事务,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理事会主要对协会的建设和对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带领创业协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面发展,组织制定协会的运作方针。

秘书长:拓展社团的多种合作关系,了解我校内外社团发展方向,确保社团项目与社团目标一致,全面把握负责协会工作,负责协会工作总结及汇报并负责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指导教师及时沟通。人事部:设部长1人,干事4-6名,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1)协会会员档案(主要包括协会会员基本情况)管理和日常活动资料(如活动资料收集、活动申请书、策划

书、总结等)管理;

2)会议主持和活动记录工作。

广告部:设部长1人,干事2-4人,目标:扩大协会的影响力,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主要负责二个方面的工作:

1)海报制作小组,负责协会活动海报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2)新闻小组,联系各大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台、报刊、杂志等对内对外发表新闻信息,组织协会会报的创办等工作。

网络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负责协会网的日常内容更新、网页设计、网络编程、数据库开发维护、在线咨询管理的技术工作。

外联部:设部长1人,部委2-6人。目标:沟通就是一切!与企业接触,建立协会的企业资源,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参加招聘会,承接企业校园活动(如问卷、企业校园宣传)、企业对协会的赞助项目。

活动部:设部长1人,部委2-5人。目标:创新性活动、精品活动。活动部下设活动创意组、策划组、工作组等,其职能分别为:

1)创意组: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创意提出,方案设计;2)策划组:策划创意方案的制作、可操作性分析以及实施方案;

3)工作组:活动申请审批工作、现场组织安排、人员接待以及、秩序维持等工作。主题活动围绕:就业导航、创业规划、社会实践、社会见习、娱乐性会员交流等。管理机构的设计合理,为今后的工作开展铺垫,促使协会更好快速的发展。

财务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

1.负责协会内部及各部门的经费、会费的管理;

2.审批和发放各部门经费支出;

3.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财务状况;

4.负责协会的大型活动费用支出管理。

产业研发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培训会员,磨砺会员,培养精度人才.积极发掘同学科创潜能;

第五章

会员制度

1、协会面向全院学生招收会员凡是湖南信息学院在校学生,只要遵守本协会章程各条款,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即可加入创业者协会。

2、入会步骤:

(1)凡在协会招新之时报名登记的湖南信息学院在籍大学生即可成为协会非正式会员;

(2)成为协会非正式会员后,有一周的考核时间;

(3)本协会以登记者的兴趣,安排工作,如在考核期间表现优秀者,经人事部讨论通过,秘书长批准,才有填写《会员申请表》的资格;

(4)必须有辅导员的介绍信;

(5)交一寸照片2张和5元工本费,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3、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会员有及时反馈协会干部工作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有积极宣传、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对一切利用湖南信息学院创业者协会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协会反馈的义务。

5、协会对整个会员团体的管理实行竞争机制,分学期评选优秀会员、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结合会员成绩和其个人意愿调整其会员身份。(评优优秀干事与优秀会员;工作积极性,活动参与次数,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

6、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人事部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退会,由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

7、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协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2)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

(3)行为严重违背协会宗旨或恶意损害协会名誉的;

(4)长期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

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第六章

协会干部选拔制度

1、秘书长

(1)只有本届理事会成员才具有报名资格;

(2)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3)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4)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5)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6)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积极、有责任心;

2、副秘书长

(1)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本协会优秀干事有竞选资格;

3、各部部长、

(1)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成绩良好。本协会人员有竞选资格;

第七章

干部选拔基本程序

1、投票人员的确定

投票人员由协会理事会成员以及协会优秀干事会员组成。

2、选举协会秘书长

(1)理事会会议,设立选举委员会,全院范围内公布秘书长参选人的资格及报名时间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2)秘书长候选人在本届理事会成员中产生,理事会由正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各组长组成;

(3)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初步产生的秘书长候选人并提交竞选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和工作计划、展望等;

(4)理事会审议参选人员资格,向选举委员会提交候选人名单;

(5)全院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简介,候选人自由宣传;

3、举行换届选举大会;

(1)召开选举会议,为防止一人投多票的情况,选票制定好后由院团委保管,具有选举权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会员证)领取选票;

(2)各参选人在选举现场进行竞选演说(内容可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工作经历、工作总结、工作展望等),主持人宣布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投票;

(3)院团委负责检票、统票工作;

(4)计票小组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必须由院团委老师监票,计票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5)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选举结果有效;

(6)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4、秘书长的确定

(1)候选人为一人的,通过票数达到场投票人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即当选为秘书长。票数低于三分之二的,由选举委员会决定秘书长。

(2)候选人为两人或以上的,最高票数者成为秘书长候选人;

(3)如最高得票的两人票数相等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确定时,应就这两者重新投票,最高票数者成为秘书长;

(4)报院团委同意批准;

(5)确定并由院团委宣布;从宣布之日起秘书长正式上任,。

5、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各工作小组组长的产生

(1)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各工作小组组长,同过会员大会竞选和干事会议或由理事会组织招聘而产生;

(2)提供个人简历和竞任岗位的工作讨论书;

(3)新秘书长组建新理事会。

(4)把新一届理事会名单报院团正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和各工作小组组长(信息处理小组、策划组、公关组、财务部)。

6、罚则——竞选不当;

7、秘书长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背义工精神的行为。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

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8、秘书长候选人严禁采用任何不正当、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方法进行竞选。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9、秘书长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的行为,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1、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归档范围——创业协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

财务部统计、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审案、通告。

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据齐全完整,安全存放。

2、本协会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要经秘书长同意批准,并办理借阅

第九章

财务管理

1、个人或公司赞助

2、学院的拨款和资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5、协会在成立之后,由专门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协会的经费收支账目,以备学校团委审查。

6、凡是为协会活动所开支的费用,超过50元须秘书长的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低于50元可直接向专门财务人员报销,并做好财务记录。

7、财务人员应认真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呈交清晰明了的财务报表,并接受协会各成员的监督。

8、协会财产为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随意处理或占有。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8

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3)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9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二条:本会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团体名称:书法协会。

第四条:团体宗旨:营造校园艺术气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权

第一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2—3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会员大会职权是:

(1)修改章程;

(3)讨论决定校书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听取并批准校书协委员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倡议和提议。

附加:协会领导人条件:

1、对书法由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协会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书协的工作和领导有建议和批准权;

(3)优先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书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会员务必按时参加协会活动,缺席三次者,处以警告。缺席达到五次者,予以退会处分第四条:我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校外所拉赞助,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及向团委申请的活动经费。我们的经费将严格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做详细记录,并在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保证财务方面没问题。

第四章活动细则

第一条:定期组织书法练习并递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条:定期申请开展本协会组织的书法艺术展览。

第四条:对会员创作培训,指导老师对会员作品进行评价。

第五条:组织会员间的切磋,定期进行书法作品交流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协会成立之初,协会理事及所有干部均从会员中考察指定。

第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入会时生效。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1

一、项目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本协会活动的工作的重要筹划之一,为协会发掘活动,策划活动的切实可行,对活动有总体策划的主要地位。

二、项目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主动寻找有利于本协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2、研究确定协会活动的可行性;

3、负责开发、落实协会新的活动方案;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5、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总体的指导。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每月确定好该月的活动,并策划具体活动方案,将具体方案上交会长、副会长核实可行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各部门成员乃至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整个协会成员都要互相帮助)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各会议上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会议后要养成善于自我总结的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2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1、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协会和会员申请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校社联汇报工作,并取得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2、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需暂代替会长完成相应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负责本协会成员技术指导以及提高各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工作。

3、秘书处: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会员档案、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配合学院相关其它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宣传,并使本协会在广大员工中产生影响。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组织协会外出活动。处理会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并且和会长,副会长负责与赞助商的沟通和交流。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成员构成。

第三章经费

第八条本协会活动经费由学院领导批准下拨、协会自筹等。

第四章奖惩

第九条协会设立若干奖项,根据会员参加活动及摄影、登期情况评出获奖名次,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凡违反协会章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的,经会长,副会长协商批准可取消会员资格。对会员有破坏协会声誉的行为,由会长,副会长协商决定劝其退出或开除。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属__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BT摄影协会。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街舞舞协会是由广大街舞爱好者共同组成的自发性群众团体,是为繁荣本市文化事业而设置的群众组织,并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舞协自身特点开展活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为发扬舞蹈文化,传播舞蹈技能。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知识,提高身体素质及艺术欣赏能力,改善群众的身体形态及外在气质,提高群众的个人欣赏和利用身体语言的能力,从而建立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艺术文化氛围。

第二章设立和任务

第三条:街舞舞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街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街舞,练街舞的过程中人们的才能、兴趣和个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与增强,释放生活压力,锻炼身心。让更多的&39;人了解街舞,为本市文化生活再添一道风景线。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特点与义务

(一)遵纪守法、品格端正,有意致力于协会的发展和壮大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和组织,按本协会的决议,配合本会搞好各种活动。

(三)参与活动积极主动,自觉准时,关心未参加本会的街舞爱好者。

(四)舞协对申请加入者将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协会条件可成为正式会员,建立会籍,同时予以公布。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获得舞协提供的有关艺术交流的信息和服务。

3.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4.有权享受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有关的专业讲座,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第七条:会员退会应向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违反法律触犯刑法,本协会将停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街舞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和会员若干名。理事会有权审批和决定协会会员及各项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舞协会长为本协会最高管理者,有权对本协会的主要成员进行监督,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主持舞协整体工作,制定舞协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培训和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长职责

(一)拟制舞协工作计划,联系活动地点、总结,综合全部工作情况,请示汇报有关问题。

(二)管理和保管财物。

第十三条:舞协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秘书长负责召集。

第五章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街舞协会主要以在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街舞知识讲座,组织各种街舞比赛活动,定期对会员进行基础培训,汇报演出,及对外交流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街舞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章程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会员同意。

第十七条:街舞协会章程,自宣布成立之日起实施

协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市律师行业管理行为,促进__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发挥__市律师协会作用,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__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条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律师协会接受__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律师协会职责

第五条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

(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六)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

(七)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八)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九)制定并实施对会员的奖惩办法;

(十)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十一)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二)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处分和向__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三)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十四)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五)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六)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

(十七)设立本市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并领导和支持其工作;

(十八)负责对个人会员考核管理,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团体会员进行考核管理;

(十九)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__市司法局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__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在__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通过律师协会团体会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律师协会的预备会员,接受律师协会的管理。

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及代表,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港、澳及其他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及代表,受邀可以成为律师协会的特邀会员。

第七条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在律师协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律师协会提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要求;

(三)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律师协会提供的福利和其他保障;

(六)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信息、设施等;

(七)对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

(八)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管理,并办理年度考核手续;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交纳会费;

(四)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职业培训;

(五)参加法律援助活动;

(六)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七)完成律师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团体会员享有第七条第(二)项至第(八)项的权利,并享有对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考核的权利。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制定、实施律师事务所内部的规章制度;

(五)为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六)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七)接受所在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

(八)承担第八条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预备会员、特邀会员的权利义务,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四章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律师代表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律师协会章程,监督律师协会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修改由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行业规则并监督其实施;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选举、罢免理事、监事;

(六)讨论决定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审议批准会费收缴方案;

(八)审议批准会费预、决算方案;

(九)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其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十)审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由律师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律师代表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年会每年举行一次,并应于每年四月底之前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举行临时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提议时。

二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会议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代表大会,但是代表大会修改章程的,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代表大会。

代表行使表决权,每一名代表享有一票表决权。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代表大会作出制定或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的办法由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律师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主持。律师协会举行律师代表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前通知各代表。

第十五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举产生。

根据需要,律师协会可以推举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推举办法由律师协会理事会另行制定。

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四年换届一次。

第十六条代表应当出席律师代表大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定期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权益;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律师代表团是各选区律师代表出席律师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是各选区律师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参与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形式。律师代表团根据律师协会有关工作规则开展活动。

第五章理事会

第十八条律师协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律师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决定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三)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讨论律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及决定新一年的工作要点;

(五)审查会费收支情况,制定会费使用的年度预、决算方案,制订会费使用规则;

(六)选举会长和副会长,推举名誉会长,推举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

(七)决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推选办法,确定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的资格、推选办法、权利和义务;

(八)决定设置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九)决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

(十)聘任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通过副秘书长人选;

(十一)决定对会员的表彰奖励办法或处分办法;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属于重大事项的事宜。

第十九条律师协会理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理事任期四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律师协会利益,接受代表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督促和建议。

理事未能履行职责的,经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由律师代表大会决定罢免。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应当听取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任期为一届,不连选连任。

第六章会长与会长会议

第二十五条会长为律师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律师代表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律师协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律师协会实行会长会议制度,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是律师协会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会长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督促、落实理事会部署的工作;

(二)决定律师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三)批准设置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

(四)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五)决定设置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并决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听取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七条会长会议每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第二十八条会长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九条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名单应报__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三十条律师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在以下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及秘书处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向理事会建议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四)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五)章程规定或律师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监督工作包括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

会长会议、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秘书处决议、决定或议事程序明显不当或可能损害律师利益的,监事会应当向有关机构发出监督意见书。

相关机构应当在收悉监督意见后10日内书面答复监事会,告知处理意见。如监事会就同一事项两次发出监督意见后10日内未收到相关机构的处理意见,或监事会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监事会应对该事项做出监事会决议,并报告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应当通报律师代表团。

第三十三条律师协会监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律师协会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监事会从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长任期与会长任期相同。

监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列席理事会会议和会长会议。

监事长名单应报__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第三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应根据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八章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律师协会设立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执行机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会长会议的&39;各项决议;

(三)拟订执行机构部门设置方案;

(四)制定、实施执行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员;

(六)列席理事会;

(七)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律师协会在本市各区(县)的工作机构,隶属于__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接受所在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名称为“__市律师协会某区(县)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不超过四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十三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律师协会理事会备案;

(二)协助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依法维护所在区(县)律师执业权利;

(三)协助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做好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根据需要组织所在区(县)律师培训;

(五)宣传所在区(县)律师工作;

(六)组织所在区(县)律师进行文体福利活动;

(七)开展与所在区(县)律师行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八)完成律师协会理事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章专门委员会和业务研究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律师协会理事会根据自律管理的需要,有权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各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

第四十五条律师协会设立若干业务研究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有关律师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各业务研究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

会长会议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业务研究委员会的顾问。

第十一章奖励、处分与纠纷调解

第四十六条律师协会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律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法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师协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可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了在全国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成绩显著的;

(五)被党委、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律师协会设立专门机构受理对会员在执业活动中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事项的投诉、举报,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和有关律师管理规章规定的;

(二)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本章程规定的;

(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和声誉的;

(五)违反行业规范,需要给予处分的其他行为。

律师协会作出上述处分的,可同时建议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对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对于会员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或者在执业过程中有明显低于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的行为的,律师协会可以责令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学习。会员拒不接受的,律师协会应当给予处分,或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五十条律师协会作出处分决定前,必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作出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律师协会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十一条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__市司法局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五十二条律师协会可以调解会员间的纠纷、会员与其当事人间的纠纷。

第十二章经费

第五十三条律师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四条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交纳会费。

律师协会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理事会拟订,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律师协会确定的会费标准,报__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五十五条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方案,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就会费收支情况发布公告,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十六条会费应当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监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三)会员奖惩工作;

(四)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六)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组织业务培训;

(七)提供会员福利及其他保障;

(八)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九)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后,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上述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二)律师协会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规定的事项不一致时;

(三)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由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章程报__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__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自__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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