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相关制度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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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39;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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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委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委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委进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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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本协会活动的工作的重要筹划之一,为协会发掘活动,策划活动的切实可行,对活动有总体策划的主要地位。

二、项目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主动寻找有利于本协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2、研究确定协会活动的可行性;

3、负责开发、落实协会新的活动方案;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5、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总体的指导。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每月确定好该月的活动,并策划具体活动方案,将具体方案上交会长、副会长核实可行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各部门成员乃至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整个协会成员都要互相帮助)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各会议上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会议后要养成善于自我总结的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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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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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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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会要求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统一发放会员证,持证参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读书会的&39;规章制度;遵守读书会章程,服从读书会的管理和安排,执行读书会的各项协议和决定;

3、按时并积极参加读书会的各项活动;

4、活动中积极协助活动的组织者和工作人员开展活动,自觉维护读书会的形象和声誉,爱护读书场所公共设施。

5、爱护书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晚19:0021:00

地点:新泰绿城玉兰花园服务中心一楼图书阅览室

读书会活动不限于每周二晚举行,鼓励成员有一定程度的延伸活动;鼓励成员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点进行活动,有兴趣的成员做好准备后可以提出增加读书会活动的申请,参加人员以自愿为原则。

5、协会规章制度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力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

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6、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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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协会的相关制度有哪些内容篇8

为了加强__市阳光义工协会的管理,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会员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对《__市阳光义工协会章程》的补充,如有冲突,以章程为准。

第一条会员管理

(一)本协会允许未进行申请注册前参与体验志愿服务,但不得超过3次。

(二)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及个人资料,日后上述资料如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理事会。如发现会员所填写的资料是虚假时,将即时取消会员身份。

(三)预备会员以加入六个月内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为基本标准,考核期后由理事会进行评审,工作称职者转为正式会员身份。正式会员每年需通过年终考核,以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72小时为基本标准,工作不称职者转为预备会员身份,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

(四)会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请假以三个月为期限,超过者须申请暂停志会员身份,将来可随时重新申请加入。如在未请假的前提下超过三个月没有进行阳光义工协会的任何志愿工作者,以及请假超过三个月没有申请暂停会员身份者,则被视为不辞而别,将被终止其会员资格,且对其日后重新申请时作严格的审核。

第二条会员退会程序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证件及标志;

(二)长期不履行本章程义务或服务次数达不到规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三)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会将按其情节轻重,由理事会决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的处分。如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擅自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采访或代表本协会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协会的新闻或报导;

2)擅自利用本协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3)擅自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协会进行活动,组织或邀请阳光义工协会成员参加活动;

4)擅自承诺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求助,或私自将慈善资源分派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擅自利用在本协会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

6)泄露阳光义工任何资料,包括其它会员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7)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管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成效,做出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

(四)会员被劝退或除名,理事会须索回其会员证件及标志,或在公众平台进行挂失。退会后仍需对其在加入阳光义工协会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会员理当积极完成其承诺的志愿工作,如因故无法从事志愿工作时,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能划分

(一)本协会采用职能机构与项目服务机构并行的组织架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履行章程规定的职权;同时设有服务部、后勤部及财物部三个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设置人员由理事会直接任命(可由理事兼任),以下为各部门人员设置及职能划分:

1)服务部:执行策划方案,组织日常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参与队员的工作分配。

x干事:登记报名人员及活动签到,安排常规活动的领队及现场活动细节,对活动进行立项、调查和档案整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2)财物部:保管、分配团队财物(包括受捐物资),采购用于团队运转及活动的物资,建立透明的财务出入明细,及时公布每月财务报表和年终财务报告。

x干事:根据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公共用品和受捐物品,采购用于协会运转及救助物资,负责标志的发放及回收。维持总计帐表,审核每月帐单,完成财务报表并及时公布。

x会计:登记出入明细,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x出纳:负责现金存取、支出及报销等工作,保管各种帐单凭据和财务章,行使出纳收付、反映、监督和管理的基本职能。

3)后勤部:制订活动方案,筹划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团队各个部门,保障后勤,使方案得到执行。

x干事:主持策划方案,管理档案,飞信通知负责网络事务(包括博客、阳光总群及咨询群的管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第四条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应该在协会内解决,并尽量避免扩大化及减少负面影响。非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不列入本协会解决范围。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开展工作;

(三)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活动前,准备参加活动的会员应提前报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五)活动时,按通知内容,在活动前穿戴好标志和证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活动开始后十分钟,迟到者应与活动负责人联系,否则不得擅自前往活动地点;

(六)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七)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第五条开会要求

一、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清点人数,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人员均应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不被打扰。

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三、与会者需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进行记录。有事需向会长请假、批准,未进行请假的一律做缺席处理。

四、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记录,由会长查阅后进行整理、存档。

第六条免责声明

1)阳光义工协会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入会者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2)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会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会员自行独自承担。

3)会员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我负责和承担,并承诺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阳光义工协会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4)阳光义工协会建议各位会员参加、购买相关保险。

5)阳光义工协会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本协会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会员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6)阳光义工协会理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7)会员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本《免责声明》,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免责声明》之内容。

第七条以上条例的未尽事宜,阳光义工协会保留对各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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