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7篇

| 吴泽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7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7篇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保障人民的生活,宪法是人民美好的明天。

宪法离我们很近,就在我们身边,因为宪法给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给我们提供了充足的阳光和取之不尽的紫外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止官员的腐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滋生,提高了权力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广大官员办事效率、办事力度。紫外线是最好的消毒剂,宪法在限制规范公众权力的行使上发挥了阳光和紫外线的功效,在阳光和紫外线的照耀保护下宪法显得更有力。难以想象,如果没有宪法对权力的约束没有宪法对权力的控制与制衡会是什么景象?权力有无限的扩张性,失去了监督的权力必然将走向腐败。

宪法离我们很近,就在我们身边,宪法给我们流动的空气赋予社会自我净化的能力。宪法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净化器,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发展,带动社会的前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的幸福都离不开公民权利意识的勃发,离不开对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宪法为公民而生因公民而存在,人民享用宪法,宪法与公民社会群体相辅相成的关系。宪法,就是人民美好的明天。

宪法的施行是人类生活史上重要的成就,因为宪法的存在,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因为宪法的存在,社会治安趋于完善。宪法就是人民美好的明天。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3】

新世纪的到来,是“法”洗去了一些污秽的外衣,全新的法律再向我们走来。它代表了我们的利益,是一项真正服务人民的规章制度,它也无时无刻不保护着我们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要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让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如何守法!这是我们青少年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一支部队的战士不遵纪,就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国家就可能灭亡。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法律知识,不遵守法律制度,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牢记在心,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把“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仅仅作为口诀背诵,而是将其像烙印一般负载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与生活吧!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宪法在我们的心中,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而有力的一笔!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5】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6】

法律,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千百年来,人们都依照他们法律而去幸福和谐的生活。随着时代的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各类的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一幕幕悲剧让我们触目惊心。所以,我们只有明纪守法,才能尽量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

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律,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历史教训。虽然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却是不可比拟的。法律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人的法律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我们还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理想境界。

现在的许多学生,都认为法律距离自己很遥远,殊不知,这正是错误的开始。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请看一下那些随手丢弃的垃圾,再听听同学口中的脏话,难道,这些真的都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么?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这样,我们才能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只有不断拓展我们的知识面,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才能不断与时俱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7】

法,国之重器,宪法,国之根本大法。作为新一代少年,我们应当深入了解,并遵纪守法。

为什么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什么她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尽管天公不作美,淅淅沥沥下着雨,空气中依稀泛着水气,却依旧不能影响到我那追寻宪法的心。

踏进五四宪法历史资料成列馆,那庄严略带沉重,朴素而又伟岸的气息扑面而来,一扫而光我本有的懒散,正危襟坐认真听起了讲解员的解说。毛泽东在北山街度过了76个不眠之夜,常常是中饭在夜里,晚饭在早晨。为了起草宪法,敬爱的毛泽东焚膏继晷,休息的时间少之又少。望着毛泽东纯洁到毫无瑕疵的浮雕,敬爱之心油然而生。1954年毛泽东来杭州起稿时,正是他的生辰,一个人对自己的生辰必定是极为看重的,但老人家所思所想的是治国需要一部大法,这次去杭州就是为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后来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里边也写上了这句话。

那106条宪法的诞生,是毛泽东所带领的宪法起草小组呕心沥血的结晶。毛泽东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法律文献,甚至在狭小的卫生间里,读本也是堆积如山。为了让人民过上安稳的日子,毛泽东花费了多大的精力啊!废寝忘食、席不瑕暖,我们应当向老一辈革命家致敬!看门外依旧水气氤氲,胸腔中却如蓝海般翻涌,感动于先辈们的无私奉献,敬佩于无数中华儿女的前赴后继,沉浸于祖国从屈辱到辉煌、从积弱到强大的万般不易,原来我追寻宪法之旅,就是追寻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来源。

天地有浩然正气。在结束之际,当我们举起右手握拳向宪法宣誓时,那空中的水气都宛若是浩然正气,因为,我是在向伟大的祖国母亲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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