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目录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接送幼儿的唯一有效凭证,接送孩子请家长务必携带接送卡。
2、家长送幼儿入园,须把孩子亲手交给班级教师,同时在班级教师处领取接送卡,此时幼儿园开始履行看护幼儿的责任。
3、家长来园接孩子,须把接送卡交给班级教师,未携带接送卡的.要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接走孩子,此时,幼儿园看护孩子的责任履行完毕。
4、如有事委托其它人接送,请受托人持父(母)亲子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及接送卡来园接孩子,并请父(母)打电话或以短信形式告知本班教师。
5、每个孩子只有一张接送卡,请家长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请及时于班级教师联系并申请补办,若因家长未能及时通知园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1、较主动接受保健医生晨检,主动向老师、阿姨同伴问好,向父母道别。
2、不在室内走廊奔跑、爬高。有秩序地上下楼,靠右边走,不前拥后挤。
3、主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对体育活动有兴趣,能随音乐节拍或口令认真做简单的轻器械操。
4、正确使用体育运动器械,注意安全。玩后要收拾好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5、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做危险的事,不在危险的.地方玩,在老师的提醒下控制运动量。
6、正确擦汗,擤鼻涕,锻炼前后及时增减衣服。口喝时随时饮水,用正确方法喝水。有秩序地到水桶前接适量水,不乱洒水。
7、要用正确方法搬桌椅。
8、不经允许不得乱动别人或老师的东西及操作材料。
9、要听信号迅速做出反应。
10、进盥洗室洗手时不拥挤,较迅速用正确的方法洗手,并随手关紧水龙头。
11、愉快进餐,专心吃完自已的午餐,不挑食,不剩饭菜,养成不乱扔残渣习惯,保持自身、桌面地板、碗的干净。
12、餐后用正确的方法漱口,擦嘴,不做剧烈运动。
13、有序地排队参加散步活动,紧跟队伍慢行,不掉队。
14、安静入寝室,睡姿正确,起床后整理好仪表、床上用品。
15、独立有序地穿脱衣服,鞋袜,叠好并放在指定地点。
16、值日生协助保育员认真分发餐具。
17、按规则有始有终参加地区角活动,不影响他人。
18、积极参加各种游戏,遵守游戏规则,游戏中与同伴友好相处。
19、关心、帮助同伴,在成人的引导下,解决同伴间的小纠纷。
20、在规定的地方等待家长来园,不得私自离园。
21、整理好自己仪表,带好衣物,主动向老师、阿姨、同伴道别。
1、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
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
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一、D助园长认真贯彻执行园务工作计划,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重点抓好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负责幼儿园保教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三、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四、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协助园长指导和审查各班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六、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七、组织保教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幼儿园内的各项活动。
幼儿园后勤副园长管理制度
一、在园长领导下负责幼儿园保育保健、膳食营养、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园务计划及管理目标。
二、认真贯彻宣传“预防为主、增强为主”的方针,?常与保教人员了解分析幼儿健康情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认真督促和检查卫生制度。
三、协助保教主任组织开展全园的&39;保育工作,组织保育员和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园内保育活动观摩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交流?验,互帮互促,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四、贯彻保教结合方针,指导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教育工作,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负责组织保健人员、后勤人员的学习培训,进行思想教育。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对后勤人员考核,整理保育后勤工作的文书档案。
六、负责全园园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园内物品的管理。及时督促维修指导,增加人员时及时增添教学设备、用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七、与医务人员共同决定病儿和体弱儿童的护理与饮食。
八、督促检查各班工作人员对儿童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情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与医务人员定期检查厨房,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情况。
九、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十、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
十一、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盛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教职工礼仪守则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
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交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与奖惩细则》:
一、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30元+卫生保健安全奖2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基本工资: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5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
3、根据班额(每班20人)基本工资700元/月,每增加一人,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增加两人,基本工资+20元,每班不得超过35人。
4、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二、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2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30/月。
5、持有钢琴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特色课程的开设进行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三、教龄补助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8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四、福利补助(补助的金额将会与本园保教费用的提高相对应稳步提高)
1.春节开门红:100元。年货一份。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5.教师节:礼物一份6.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7.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8.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9.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30元。
2、具体奖惩参照以下方案为保证幼儿园各时段工作的安全、有序运作,特增设考勤奖,奖励一个月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的全勤教工,每月30元。
(二)关于病事假工资的处理:
1、病假满1个月,月考勤奖为零,当月的在岗工资为零,绩效的考核部分为零,月安全考核为零。
2、病假不满1个月,月出勤奖为零,按实际天数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安全奖÷22.5×病假天数。
3、教工病假期间,其工作由幼儿园统筹安排。
4、事假须提前两天请假,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安排好工作,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不来园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事假处理办法为:当月考勤奖为零,并按实际事假天数扣除,扣除方法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月安全奖)÷22.5天×事假天数。
(2)教工事假期间,其工作由幼儿园统筹安排。
(3)旷工处理办法为:除按事假处理方法处理外,将影响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劳动聘用。
5、国家规定的公假及学校规定的公假:按国家规定操作,不影响月考勤奖及年终考核。
(三)关于迟到、早退和调休的说明
1、如迟到1次:扣除当月考勤奖,迟到二次(10分钟之内):扣除基本工资3%,依次类推。
2、如早退一次,月出勤奖为零,扣除当天的在岗工资(基本工资÷22.5天)
3、调休:
(1)调休必须事先告知领导并获准,突发急事须打电话给园长。
(2)上午一般不允许调休,特殊情况须征得领导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调休离园,下午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可调休离园。
(3)每学期允许两次全天调休。
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课人员。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2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20元,并严厉批评。
1.遵守幼儿园园规,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具有在幼儿园一日就要认真工作一天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点,对孩子做到关心、细心、耐心,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偏爱,不戏弄孩子,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促使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按时积极参加园内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发表意见,参加会议时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因病、因事需换班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换班。
5.认真制定班务计划,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能促进幼儿主动参与的生活和教育坏境。近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带班时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做私事、不闲谈。按时做好交接工作,带班时发生问题,尽可能自己处理,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善后工作。
6.严格按照幼儿园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制定一日活动计划,认真制作玩教具,认真做好保教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保教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效果考核,认真写好保教笔记,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7.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勇于改革、探索、实验,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不断积累经验。认真参加教研组安排的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节)。乐意接受开课任务,有义务接受园方临时安排班任务。完成领导交给的指导见习、实习生任务和其他对外接待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注意幼儿饮食情况、睡眠姿势;注意幼儿的指甲、衣服、鞋袜的整洁;注意天气的变化,及时给幼儿增减衣服,加强对体弱多病幼儿的照顾,中午值班不打瞌睡,不串班,不干私活,不看小说,不上网聊天,即使备课也要等绝大多数幼儿入睡才可进行,根据季节做好防署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9.对待家长要主动、热情、耐心,对幼儿的教育要与家长紧密配合,做好家访工作,并做好记录,经常征求家长意见,写好家园联系册,建立正常的家园关系,不向家长和幼儿索要财物。
10.养成物归原主的好习惯,爱护公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管理好班级的教玩具及其他物品。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保护好教室所有的一切东西,桌、椅、柜、地面、门窗、桶等教室里所有东西卫生搞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11要注意仪表端庄,服饰美观大方,带班时不穿高跟鞋,在园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带饰物,处处以身作则,做幼儿的表率。
12.教师之间要互相合作,做好交接班工作,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的制度,交流思想、互通情况、统一教育方法,保持教育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