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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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1

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海盐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和《海盐县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分类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增设易腐垃圾桶1个,用于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有害垃圾箱1个,用于机关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三)枣园大厦民政局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我县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四)下属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在本单位确定垃圾桶设置点,适当进行硬化、美化,按标准配备分类垃圾桶,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规范

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间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5.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指定的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上面设置指引牌。具体分类标志标识见附件1。

(二)垃圾分类职责

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每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四、“桶长制”设置及职责

“桶长制”共分三级:一级“桶长”为单位主要领导,二级“桶长”为班子其他成员,三级“桶长”为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一级“桶长”对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总体监督指导;二级“桶长”对各自分管条线开展垃圾分类指导;三级“桶长”要承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包干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台账,做好科室(单位)垃圾分类记录本的日常记录和自查工作,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推行“桶长制”旨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从机制保障上实现分类工作长效化。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帐,记录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做好局生活垃圾分类记录本的登记和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二)实行三级“桶长”交叉检查制。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三级“桶长”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交叉检查,从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完整无缺、垃圾分类准确率等方面进行打分。

(三)实行垃圾分类奖惩制。领导小组对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垃圾分类检查累计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2

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

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

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3

为进一步改善村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促进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经支村两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居民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所有垃圾必须按本办法处理。

2、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破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居民家中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可回收垃圾箱,另一为不可回收垃圾箱。居民必须将垃圾放入对应的垃圾箱进行一级分类。

3、厨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居民自行喂养禽畜,保洁员不负责回收。没有喂养牲畜居民可自行投入沼气池或进行其他无害化处理,也可转赠至喂养了牲畜的农户。

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化学用品垃圾、农药包装等,这些垃圾需要由居民自行分类后由保洁员统一回收,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5、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泥石等建筑 垃圾居民应用于填坑铺路或承建单位自行妥善处理,保洁员不负责回收。枯草、枯枝树叶等居民应自行与普通垃圾分离处理或用于柴火灶取火或填埋或回归山林,保洁员不负责回收。

6、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不经环保部门批准私自处理、焚烧垃圾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将按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4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5

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39;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

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

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6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兰州市安宁区全域三年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7]122号)和《__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__市城市生活垃圾及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2018年3月中旬准备,4月底实施,2019年底前,根据省、市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定我区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法律责任,依法推进生活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居民甚或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分类投放

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街道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规定。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可回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垃圾,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城,包括城市道路、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区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定时定点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垃圾收运系统或资源回收处理站。

<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

由环卫局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由环卫局统一规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对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

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识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辖区所有居民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办公场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种旧家具、旧家电、旧自行车等,可实行预约上门回收,集中处置。

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环卫局每日需对城区产生的易腐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对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垃圾焚烧厂,确保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三>实施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

1.可回收物处理。由市商务部门指定的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2.易腐垃圾处理。餐饮单位产生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驰耐公司运输处理。居民小区分类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小区物业公司或通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有机垃圾处理。

3.有害垃圾处理。由环保部门或取得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的场地处理。

4.其他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收运并拉至焚烧场处置。

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范文篇7

一、厂区垃圾共分为两类,分别是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根据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可填埋的生活垃圾包括:剩饭剩菜、一次性饭盒木筷、水果废弃物、腐烂的蔬菜、食品塑料袋、食品纸质包装、办公用纸、报纸、草纸箱、处理后的粪便;不可填埋的生产垃圾包括:酸、碱、盐、铵、其它化工制品、玻璃、金属制品、废工业油、电子产品废弃物、畜禽粪便、橡胶制品、编织袋等,如厂区各卫生区将以上不可填埋的生产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的考核该卫生区50元/次。

二、为了规范厂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日常管理,现将厂区卫生责任区生产垃圾的定点堆放作出以下规定;

1、厂区内所有卫生责任区当班产生的木质垃圾由该卫生区负责统一收集后全部送至造气煤场内的东南角处废旧木材收集点统一堆放;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考核该单位50元/次;

2、厂区内所有卫生责任区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建材、废橡胶制品当天内由该卫生区负责统一收集后全部送至设备综合管理部后面废铁堆场有序、分类堆放;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考核该单位50元/次;

3、厂区各卫生区的废编织袋定点堆放规定如下:制盐分厂产生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暂时存放在卤水净化车间一楼北墙;合成分厂产生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暂时存放变换车间西北角和脱硫岗位操作楼西侧;造气分厂、脱盐水站、污水站产生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暂时存放在型煤粉煤库北侧的收集池中,净水站产生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堆放在自己的水处理剂库房一角;联碱分厂和仓库产生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暂时存放在肥包装南侧的废旧编织袋仓库中;设备综合管理部卫生责任区产生产生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整理成捆后暂时存放在该区的编织袋仓库外的南墙;以上如发现有乱堆乱放,不整理成捆的考核该卫生区50元/次;为了使各卫生区的临时堆放点有序堆放,请公司销售中心将一个月对厂区各卫生区不可用的废旧编织袋外卖一次;

4、对联碱分厂和仓库产生的废铵、废碱由该卫生区自己收集装袋临时堆放在碱包装西侧蓬下,但要求使用方负责使用点的卫生清理工作,待收集的废铵、废碱达到一定数量后由收集单位和仓库联系销售出售;对于制盐分厂的落地盐收集后全部回到制盐仓库;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考核使用单位50元/次。在碱包装西侧棚下没有单位使用时,卫生的清理由仓库负责,仓库有权监督使用方,否则不给使用。

5、对厂区的废油桶由使用单位上报设备综合管理部,然后有设备综合管理部联系销售统一外卖;至于各单位使用的生产物料桶,由使用单直接联系销售外卖。

6、厂区的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玻璃碎片、陶瓷碎片由设备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堆放在厂区西围墙中间位置,不得乱堆乱放,否则考核50元/次。

7、厂区各卫生区产生的酸碱污泥、含油废纯碱、废油漆制品,橡胶制品碎硝、废电子产品、废金属渣堆放在厂区东北角的工业垃圾池中,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考核50元/次。

8、以上规定即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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