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工作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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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__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合同金额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23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2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2)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4)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5)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6)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8)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9)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三、统计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2)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1)合同名称2)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3)付款方式4)合同签订人信息。

3)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4)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

销售人员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

一、制定目的: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用心性,鼓励先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励及处罚:

1、考核方法及奖励方法:

①奖励金额为单个项目沥青混合料销售数量(吨)×元;

②项目按照合同进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一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节点销售沥青混合料数量(吨)×元×50%。

③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三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50%。

④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元×30%。

⑤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不再给付剩余20%的奖励金额。

⑥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没有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酌情处罚。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和压力,引导员工提高绩效,达到培养员、提升员工能力的目的。

2、加强公司的计划性,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4、反馈员工的绩效表现,加强绩效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

第二条理念

1、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业绩衡量标准/指标对绩效进行考核,强调绩效的达成。

2、以绩效的提高为目标。

3、强调绩效管理过程,而不是简单的结果评判。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

第二章考评体制

第四条考评分类

依据公司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三大类。

第五条考核责任

1、某公司原则上实行两级考评体制。

2、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员工的直接主管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性负责;直接主管的上级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记过负有监督、指导责任,保证一级考核者之间考核结果的一致性。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或责成一级考核者重新考核。

3、在矩阵式管理中,行政主管和项目主管都有考核的责任,两个主管应分别根据自己的责任对下属进行考评,项目主管对被考核者的业务工作进行评价,行政主管在项目评价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组织者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全公司考核评价政策及纲要;各一级部门在政策及纲要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以及拟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项目及考核量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发至各部门、分厂,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应制定对公司各部门部长的考核办法。

2、公司各部门的考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申诉

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有权向二级考核者申述;如果被考核者对二级考核者的考评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通过调查和协调,在十日内,向申诉者答复最终结果。

第三章中高层管理者考核

第八条中高层管理者考核适用对象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公司一级部门部长、副部长。

第九条考核周期

对中高层管理者的考核周期,原则上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考核内容及绩效管理方案

由于对中高层管理者的考核实际上是对各系统经营与管理状况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讨论,因此,对于中高层管理者的考评采取述职的形式。考核内容分为经营目标完成和管理改进两项内容。

经营目标完成的考核重点集中在基于策略重点落实而制定的kpi的完成情况。管理改进的评价要素为:(1)计划管理;(2)文化建设;(3)流程建设和周边协调;(4)人才培养与人员调配管理;(5)绩效改善;(6)职业素养与工作态度。

第十一条程序

1、每考核期末,中高层管理者需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结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统、本部门的策略重点、策略执行方式、kpi(关键业绩指标)和指标值(或指标达成状况描述)以及管理改进计划。

2、中高层管理者同志俄上级沟通,就以上内容进行讨论、评议和审定。

3、当被考核者与直接主管对此达成共识后,由被考核者将确认的内容填入“中高层管理者述职表”中计划栏内。

4、在考核周期内,如被考核者发现业务进展的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以申请对原定的工作目标进行阶段性调整,经直接主管同意后,记入述职表中“计划调整”栏。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记入“中高层管理者述职表”中的“计划完成情况”栏。同时,被考核者需将其他属于本人应当填写的部分填写完毕。

6、被考核者进行述职,由被考核者本人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可以以相关人员参加的小组会议方式进行。由考核者根据目标达成情况和述职情况对被考核者做出评价、核计得分,确定等级。

7、最后,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可以按本制度中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人员申述。

第四章中基层管理者和业务人员考评

第十二条对象

本制度中的基层管理者主要包括:

1、办事处主任、副主任;

2、公司二级部门经理或科级部门主管;

3、研发类、市场类以及职能部门的&39;业务或事务性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评价周期

考核周期原则上规定按季度进行考核,个别业务部门在前期可以按月进行考核,逐步过渡到按季度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月度记录

公司各一级部门应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月度记录的指标内容和记录表格。直接主管每月对下属进行一次考核记录,对下属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指出下属工作中的问题,帮助下属改进工作。此次考核记录作为季度绩效的过程管理和考核信息收集手段,采取不打分不评级的形式,仅记录员工绩效完成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

对中基层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基于kpi落实和计划完成情况而进行的考核,具体包括以下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业绩改善情况;素质评价。

第十六条绩效管理过程

1、绩效计划。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上级主管双方在总结上期绩效的前提下,结合当期的工作重点,以kpi体系为指引,经充分沟通,共同确定和确认本期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每个目标或标准应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可衡量、可达到、以结果为导向以及时间性。

2、绩效辅导。计划实施过程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上一级主管有责任辅导与帮助下下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属有责任向上一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问题求助于主管。

3、绩效考核与沟通

(1)考核期末,被考核者先回顾期初制定的绩效计划以及本期内的绩效改进情况,并在“考评表”中认真填写需自我填写的部分,进行自我评估。

(2)考核者再根据考核信息对被考核者绩效结果进行衡量与评价。双方经充分沟通达成对考核成绩、问题与改进方法等的共识。主管填写评语与建议,并对员工的绩效予以打分,确定绩效等级。

(3)在此基础上,确认下期工作计划与目标。

(4)最后,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被考评者如对考核者的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经沟通未取得共识时,可向二次考核者申述,如果对二次考核者的结果持有异议,可按本制度规定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考核申请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4

一、目的

㈠激励员工,奖罚分明,提高员工、部门及公司整体绩效;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㈡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㈢绩效工资与年终奖金的核算及发放提供依据;为员工调薪、调岗、工作指导、培训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原则:

㈠自上而下的原则。

㈡明确公开的原则。

㈢客观公正的原则。

㈣及时反馈的原则。

㈤体现差别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公司除计件工资员工外所有员工(总经理除外)均适用本制度考核,计件工资员工适用《深圳_时尚服饰计件员工考核制度》。

四、考核机构

㈠管理委员会

⒈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绩效考核的领导、监督、仲裁机构,主要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审批、绩效目标责任书的审批、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批、考核申诉的最终裁定等等。

⒉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公司厂长、部门经理、HRA总监组成,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理委员会每月初召开一次会议,对上月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本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具有最终裁定权。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㈡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申诉调解、总结等工作。

㈢其他各相关部门

其他各相关部门是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者,负责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的实施、考核结果的汇总、考核的反馈与沟通,以及参与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五、考核周期

⒈各部门内部员工月度考核工作分别在每个月的1~5号进行,考核结果应于当月的6号前上报人力资源部。部门月度考核工作在每个月的1~5号进行,考核结果应于当月的6号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⒉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考核结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应于每个月的8号前结束,并把部门考核结果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核算员工绩效工资的依据。人力资源部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工作应于每个月的9号前结束,并把员工考核结果送交管理委员会审批,管理委员会应于当月10前完成审批,并于当月10号公布、应用最终结果。

六、考核的分工

部门内普通员工的绩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人员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审核后的考核结果作为核算绩效工资的依据,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考核结果由其主管领导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报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作为核算绩效工资的依据并备案。

七、员工年度绩效工资计算

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工资=部门负责人全年12个月考核工资的算术平均值×90%+部门负责人年终奖金×10%

普通员工年度总绩效工资=普通员工全年12个月考核工资的算术平均值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按考核周期向全公司公布。

八、考核结果综合应用

员工考核结果影响个人的月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另外员工考核结果还会与将来的调薪、调岗、培训、工作指导、年终评优等相联系。

㈠调薪

年度考核总成绩一次为优秀者,工资在岗级内晋升一级作为激励。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度考核总成绩在计算公司所有员工中排序为末尾者,降低一级工资。

㈡调岗

调岗包括岗级变动和轮岗。年度考核总成绩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为优秀者,调岗时新的岗位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原来的岗位工资数额,如员工提出调岗,不在本制度规定内。年度考核总成绩在计算单位所有员工中排序连续两次为末尾者,进行换岗,新的岗位工资数额级别必须低于原来的岗位工资数额。

㈢培训

通过员工业绩或能力单项成绩,可发现员工能力和知识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培训项目。对考核成绩持续表现优秀者,可作为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增加相应的培训。

㈣工作指导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可以发现部门工作和员工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方法,使得部门和员工工作绩效都能获得不断的提高。

㈤年终评优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表现为优秀的部门和员工,将直接具备公司年度评优的候选人资格。

九、奖惩措施

⒈考核结果应客观公正,避免轮流坐庄、分数平均化等情况的发生。

⒊若发现有打平均分、轮流坐庄,或其他考核评定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调查属实的,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⒊属部门负责人责任的,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度绩效工资的50%;

⒋属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合谋的,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度绩效工资的100%;扣发该员工当月度绩效工资的50%;

⒌员工在考评过程中,发现有打平均分、轮流坐庄,或其他考核评定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均可向管理委员会举报。经查实,对发现考核作弊行为确有贡献的人员,酌情奖励举报人员举报当月度绩效工资的30%~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5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__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__元,副经理__元,一般人员__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39;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详见附表3)。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详见附表5)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销售工作工作制度篇7

(一)对于客户的资料应随时加以适当分类、记录下来。相关者或资料取得者也应随时记入所得的资料。

1.把资料分类为对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记入下列各评核事项:组织结构、负责人员、电话、场所、资产、负债、信用、业界的地位、交易情况、付款情况、交易系统、营业情况、使用场合、交货情况、态度等。

2.除了以上的记录之外,还须将报纸、杂志剪贴下来,分类整理。

(二)营业业务必须依工作部门别及机器别等分掌各项工程的现况及趋势,努力使订货业务与此配合一致。

(三)调查各产业或各地区、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以此来掌握有利的公司、事业、公家机构等,制定有效的.推销政策,并对此展开宣传工作,以利开拓交易的进展。

(四)每月应针对预估及实际的接受订货量,制成记录表,并随时与制造部门保持联系。

1.客户下个月预定订货量及本月份的实绩。

2.各品项,各工作别的预定量及本月实绩。

3.交货、请款及收款的预定额及本月实绩。

(五)为使生产及所接受的订货能够容易估算,生产及库存一定要先预估出固定的数量,在接受订货的同时也能做好交货。

(六)如果客户表示热忱并有意举行业务联谊会,公司可借此机会收集情报并借此斡旋、开拓交易。

(七)必要时可设营业开发部门,以此支易的斡旋及开拓。

□交易原则

(一)进行交易时,若有必要,须在交货后不定期地访问客户负责人员,以利听取他们对产品使用状况意见,或可利用书信代询。

(二)交货日期原则上由营业部向工务科洽询后决定,或由生产销售检查会议做出决定后通知订货的对方。

(三)交易应设法与对方订立长期或持续性契约,价格方面则另由其他条项规定。

(四)所交出的货品应务求完整、完美。

□营业技术预估、接受订货、开拓。

(一)预估成本是依据制造部门所预估的成本,并经由常务董事会议裁决,决定后提出给客户。如果产品与过去相同,或曾提出估价单,也须就交货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项,取得厂长的认可。

(二)在进行预估时,通常需准备下列各项资料。

1.单价表;

2.工时表;

3.成本计算表;

4.一般行情价格表。

(三)在进行预估时,须取得对方的设计明细及检查规格书后,做正确的估计。

(四)在提出预估时,必须叮嘱对方在工程及交货方面须做好彻底的准备及联络,以确保日期的正确无误。必要时可召开生产销售会议,记下工程的有关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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