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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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方得体,不许穿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

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6、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39;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7、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办理休学,停学,留级手续的仍保留学籍,凡属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的不再保留学籍。

2、办理休学,转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所交学校的费用除杂费可以结算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3、申请休学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由学生写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出示病历等证件。

(2)由教务主任签署意见。

(3)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4)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属学校勒令停学、退学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长和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意见,然后直接到教导处办理手续。

5、学生中途离校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教导处领取离校登记单。

(2)到图书室办理退书手续。

(3)到保管室退课桌椅。

(4)到财会室结清杂费。

(5)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6、凡是中途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接收:

(1)学习成绩在原就读学校中等偏上,有发展潜力;

(2)思想表现良好,无重违纪违规行为;

(3)能够自愿交纳择校费并签署承诺书、安全协议书;

(4)能够出具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

(5)能够找到本校教职工做担保(不是必要条件)。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1)(由本校教职工陪同,)携带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找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2)到财务室缴纳择校费。

(3)到教务处签署担保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进行编班(非学习成绩十分突出的学生,只能编入普通班)。

(4)到财务室缴纳学杂费。

(5)到班主任处报名。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权私自接收学生和拒绝接收学生。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私自接收的学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费问题全部由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

8、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级或转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或转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长签署意见。

(2)年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或转班手续。

转班的基本原则:原则上只能在平行班之间进行转班;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转入普通班。但是,未经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签字批准,普通班的学生一律不准转入实验班。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2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为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学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然后将统一发放的请假条交给管理员。没交假条的班级,出了问题,班主任要负责。各宿舍区要凭请假条到各宿舍进行严格查铺。一旦查出未请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寝室住宿的,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学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员要负责。

三、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不用脚踢门;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者,除接受校纪处理外,还需按原价赔付,并加上修理费。

四、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五、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六、所有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七、学生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元。各人的饭卡、银行卡不得转借他人。

八、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喧哗、打球、打架、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不准高声开启收录机,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十一、建立楼层宿舍管理轮流值班制,室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间水池和小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

十三、建立“星级宿舍”评比制度,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对达到星级标准的宿舍和人员给予挂牌和物质奖励。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协助管理教师工作,积极进行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4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5、各大队务必在每月5号前及时、认真递交上一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6、每周一例会,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交领导审批,假期结束需及时销假。

8、公司人员外出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交领导审批,并负责车上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9、公司各级领导及各大队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本办法特指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下同)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__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和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留学生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2、遵守宁波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

3、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接受条件和录取手续

第三条到我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四条我校对外国留学生实行一年的试读期。试读期满,必修课程考核合格,并经省教育厅批复,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试读期间,学生违反宁波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试读。

第五条计划内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直接下达计划,分配至我校学习,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安排汉语补习。每学年开学前,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将完成汉语补习任务的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六条凡具有高中学历、汉语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外国留学生均可申请自费来我校本科专业就读。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对外招生宣传工作及外国留学生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七条我校接受国外正规大学的在读学生,以及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大专毕业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八条已在国内其他高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经原接受学校同意,我校考核同意接受,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录取证明、在学证明、成绩单、健康证明和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拟转入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完毕转学和离校手续及外国人居留证迁移手续后方可转入我校学习。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宁波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来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缴费。报到期间,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证件审查、缴费管理、法规教育和学生证、居留证办理等手续,各学院负责新生的教学安排。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交流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入学后3周内,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或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格检查或复查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安排。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有关医院诊断短期内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国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身体康复后,凭正规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于下一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已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注册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与纪律

第十三条外国留学生考勤与纪律的基本要求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外国留学生上课、实习、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上课按实际学时计算,实习按每天5学时计算,对旷课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社会实践、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

第十五条外国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请假少于等于3天的由所在学院审批;超出3天的由所在学院同意,并通知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两周以上的须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请假一个半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允许先口头请假,但在书面请假障碍消除后应立即补办手续,补假程序同上。

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六条外国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及学生学分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外国留学生参加考试,采用与中国学生相同试卷,考试场地可单独安排在国际交流学院进行。由国际交流学院教师负责监考。

第十八条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必须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不合格均须重修。重修学分列入学生选课学期的选课总学分,成绩按实予以记载。

第十九条外国留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外国留学生应按照留学生注册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各类课程。课程修读方式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国概况(3学分)、汉语(8学分)为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外国留学生可根据本人汉语水平在国际交流学院选择相应的汉语课程。外国留学生课程的免修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国留学生可免修英语等外语课程及体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课和思政等课程。

第二十二条插班进入我校学习的国外大专毕业生、国外大学的在读学生及由本国其他院校转入的外国留学生,其原学历阶段所得的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校教务处同意,可免修有关课程。其余课程均按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

第二十三条外国留学生选课、缓考等手续参照宁波大学的本科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一般限定一次。

1、课程学分累计积点分在该专业同级学生中排名前30%,且无纪律处分;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者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就无法继续学习的;

4、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如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省级及以上机构评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或专利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第二十五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六条具备一定汉语知识的外国留学生,经国际交流学院考核,如学校教学条件允许,可转入留学生汉语言(对外)本科专业学习,已修读且取得学分的专业课程可以免修,课程免修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国留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外国留学生患病或因伤,经有关医院诊断,认为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休养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必须休学)应予休学。外国留学生女生可生育休学。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病休学由本人申请、附医院证明,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一般以1年为限。因病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继续休学1年,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条因病休学的外国留学生应回国疗养,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属负责。

第三十一条外国留学生因特殊原因(如创业,参军等)须中途休学的,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可休学(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以2学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3年。休学学生须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三十二条外国留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离校,不得擅自来校上课。学校不对其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三十三条外国留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学期开学前持休学证明(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国内有关医院复查合格)、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复学。

2、休学期间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九章退学

第三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不因成绩原因退学。

第三十五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者;

2、休学或停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3、经有关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严重传染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4、本人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5、学生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者。

因上述事由退学的学生,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外国留学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诊断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

2、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1年)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3、退学学生应在学校退学文件发布之日起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七条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十章毕(结)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资格的审核以学生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为依据。

具备辅修资格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所要求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三十九条凡在学制年限内无法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外国留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期间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要求延长学业的外国留学生,须由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外国留学生延长学业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四十条外国留学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毕业。

第四十一条修业期满,修读了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含实践),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作结业处理;未达到结业条件者,作肄业处理。

第四十二条申请结业的外国留学生,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结业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学位授予

第四十三条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凡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的试行办法》和宁波大学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教务处提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四条文、史、法、教育、经济、管理类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六级,其他类专业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三级的,不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日语等外语语种专业除外)。

第四十五条外国留学生的学位授予可以不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学位课程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学位授予条件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七条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在读学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的,具体按照有关协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国际交流学院予以配合;其他外事活动或特殊情况,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管理。

第四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宁波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经第4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6

1、学生进实验室上实验课之间,必须认真预习本次实验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器材、步骤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2、在实验课前的课间,整理好应带的实验册、课本、作业本及有关资料和学习用品,由班长负责在教室外走廊整队,以整齐队列步行到实验室门外安静等待,经老师允许后进入实验室,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摸动实验器材。

3、实验开始前要听清老师的讲解和实验要求,检查并观察所需的实验仪器的摆放位置、是否缺少或破损,如有缺少或破损,等老师讲完后报告老师。

4、在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实验规则进行,同时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并及时记录。实验过程中不得发出声音,有疑难问题时举手示意请老师帮助解答或解决,不得离开位置,不得高声喊叫。

5、要按照规定用量取用实验材料和药品,不得浪费,用剩的材料和药品不得丢弃,更不得带出室外。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中的废物废液等不得乱丢乱倒,要放进规定的器物里,保持实验室内的卫生整洁。

6、在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所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务必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实验过程中若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仪器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老师并照价赔偿。如情况严重或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8、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后的思考题或问题与讨论,分析和思考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9、实验完毕后,洗净玻璃仪器并把所有仪器按原位置摆放整齐,清理好桌面和自己周围地面,洗净抹布。在离开实验室时,把凳子整齐放到桌子下,安静地走出实验室。

10、不得带零食进实验室,绝对禁止在实验室里吃零食。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7

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____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8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针对常见六病,做好宣传和防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4、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7、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8、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时,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9、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10、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9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0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大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1

第一章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三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院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四条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第一条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39;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条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书面申请。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2

1.工作期间不允许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有工作以绩效考核挂勾;

2.离岗必须交接职务代理人;

3.请假:必须本人亲自请假,电话或短信息请假视为无效,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作以罚款、旷工处理;

4.上班时正确佩戴上岗证、工作证,如有违者按行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5.参加培训、会议准时到指定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一律开静音或震动,积极参与现场互动;早会未准时到场者按迟到处理,其它情况则现金处罚(罚金作本部活动经费);

6.早晚会每人准备发言,提出现场问题点,按人员组织早会,白夜班一起开会交接班并保持队形;

7.工作区域禁止手机电池充电;

8.文档管理:日报表必须真实有效,对现场发生的问题点及时纠正并记录(包括设备点检、温湿度点检、换料记录表、5S点检、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工程变更、图纸与BOM、排位表、程序/版本、炉温曲线范围等);

9.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求老员工做好传、帮、带作用,各工位需明确该岗位作业技能;

10.签卡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违者行政处理;

11.上司赋予的临时工作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并反馈实际执行情况;__.处罚细则

A.迟到一次扣5元。

B.漏点检一次警告,累计三次扣5元。

C.早退一次扣10元。

D.上班睡觉一次10元。

E.请假一次(4小时)扣当月勤工奖一半。

F.旷工一次扣3天工资,旷工累计3天按自动离职算。

G.工作时间闲聊扣5元。

H.报表漏、错、未完成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I.5S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J.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5元。

K.对于品质部做的不良模拟考核不能通过的一次早会通报,累计三

次扣5元。

L.客诉一次扣20元,外部投诉一次扣5元,内部投诉一次警告。M.错料、反向、漏料、漏执行ECN,试用物料未执行要求扣20元。N.批量性品质事故当事人扣30元、相关责任人扣20元、直接督导

人扣50元。

O.上司安排的临时任务未完成(完成不到位)或未反馈(反馈不及

时)者警告一次。

P.设备、工具夹具、工序工艺、点检项目错、漏、未(提前)点检

一次扣5元。

Q.交接班不清楚,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错用料、当事人扣20元。

R.违反防静电要求的&39;,一次扣10元。

U.其它未声明职内失误,根据实际处于扣2-10元。

__.奖励细则:

A.本月产线无品质异常加50元;

B.本月未造成客户投诉加50元;

C.积极帮助他人完成工作加10元;

D.检出力(异常发现并改善)加30元;

E.促进内部建设提议得到认可的加10元;

F.为部门赢得荣誉加30元;

G.协助上司完成工作加3-5元;

H.工作表现杰出者加10元;

注:以上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检察项目,并由直接上司负责考评,如有意议提供书面文档,以确保本规则的公平、公正、合理性;此规则各部门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3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

心理教育部:及时了解全院同学的心理动向和心理问题,协同学院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艺活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

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

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

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的外事联系工作。

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

女生部:针对我院女生适时地举办各项活动,并在有女生参加的活动中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事宜。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中午11:40,地点:教一418教室,与会人员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五、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六、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七、活动开展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39;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八、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4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15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

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8、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1、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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