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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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保证书篇一: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河北清研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观澜墅小区商品住宅质量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现行国家验评标准为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五)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六)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1年

(七)楼梯间地面、楼面保修2年。

(八)灯具、开关、插座为1年。

(九)给水阀门为1年。

(十)供暖系统为2个采暖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住户对商品住宅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自次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七日内进行维修。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水、暖气管道漏水,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确保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由用户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等;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如爆炸、地震、战争等;

3、用户自行添置或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等;

4、有自行拆改,除不予保修外,还不返还保证金;且对相邻构件负安全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一份,请妥善保管。

建设单位(章):河北清研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月日

商品住宅保证书篇二:

1. 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6月30日)

2. 质量保证

本公司对销售(配套)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省及××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

2)通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一次性合格。

3)所属居住小区建成后,达到××市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标准。

4)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住宅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承诺在以下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墙涂料保修为二年;阳台和露台栏杆保修为一年。

2)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保修一年;防盗门保修为一年;单元分户门保修为一年;车库电动卷帘门:电动机部分保修为五年,其余部分保修为三年。

3)电器开关、插座保修期为一年;电气管线、室内给排水管道保修为一年;管线安装工程保修为两年。

4)电热水器系统整机保修为一年,内胆保用五年;地热系统保修二年;室内报警系统保修二年;中央除尘系统保修为三年;软水机:电子面板保用两年,盐箱保用三年,树脂罐保用五年;可视对讲门禁系统保修为二年。

3. 相关约定

(1)发展商采购设备均按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的设备保修期限提供保修。

(2)保修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保修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起止日期。

(4)用户入住后,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报修、来信来访及投诉将由本公司或委托××公司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派人员妥善处理。保修工作执行日期: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与有关单位核准后,确属保修内容的,开始维修;遇工程特殊质量紧急问题,自接到用户通知起24小时内,我公司保证上门与用户共同核查核实,商议确定维修项目,并派人进行维修。

(5)因用户擅自改动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打凿、拆除等破坏结构的,不在保修范围以内。因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坏以及用户再装修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内容。由此已危害毗邻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6)超过保修期后出现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有偿维修。若物业公司难以维修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相关施工单位代维修,并收取工料费。

(7)本公司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备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8)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直管部门无法处理的纠纷,用户可向××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或裁决。

4. 其他声明

(1)本质量保证书将在业主/用户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时交付业主/用户。

(2)本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质量保证书的解释权归××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正。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商品住宅保证书篇三: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

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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